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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关系表
时间:2023-12-13 13:20:42 作者:报名电话15500007357 来源:吉林省学位网 查看:259 评论:0内容摘要:一、新专业计划说明 (一)学历层次与规格。自学考试有专科、本科两个学历层次。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“专科”,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“专升本”。 (二)课程设置与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。由主考学校按照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...一、新专业计划说明(一)学历层次与规格。自学考试有专科、本科两个学历层次。专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“专科”,本科层次专业的类型统称为“专升本”。(二)课程设置与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。由主考学校按照<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(2021年)>的通知》(教职成厅〔2021〕2号)要求,论证确定。专科类型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5门、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;专升本类型专业的考试课程总数不少于13门、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。凡包含理论考试与实践环节考核两部分的课程,考生须取得两部分的合格成绩方能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。(三)课程教材。省统考笔试课程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确定,以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前公布为准。实践课程使用教材以主考学校公布的信息为准。(四)主考学校。每个专业有1个或多个主考学校。对于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,考生可自主选择其中1所学校作为主考学校。考生选择参加毕业环节考核(毕业论文、毕业设计、毕业考核等,下同)的学校即是其主考学校。对于有多个主考学校的专业或者调整过主考学校的专业,考生参加毕业环节考核与申请毕业证、学位证的学校须是同一所学校。二、专业计划调整时间(一)新专业计划实施。自2024年上半年起,所有开考专业全部按照新专业计划(附件1)实施,考生按照新专业代码、名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。(二)停考专业考试计划安排。2023年以前(含2023年)停考尚在过渡期的专业,考生仍按照旧专业计划申请毕业,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。停考过渡期内不进行专业设置调整,旧专业计划中国家统考课程有调整的,在当次考试计划中安排课程名称相同、相近,但课程代码不同的新国家统考课程或者省统考课程替代,直至停考过渡期结束。停考过渡期满,仍不能毕业的考生,可转入其他专业参加考试,相应的合格成绩有效,符合毕业条件后,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。(三)专业计划调整设置过渡期。2023年以前(含2023年)报名的考生设置2年过渡期,过渡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。过渡期内按照调整后的新专业计划考试。考生可依据新旧课程顶替关系表(附件2)确定的各专业新旧计划顶替方案,申请毕业既可按照旧专业计划也可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。任何课程只能顶替一次,不可重复顶替。从2024年起新报名的考生,须按照新专业计划报名、报考及申请毕业。 2026年1月1日起,凡是未毕业的考生均按照新专业计划申请毕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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